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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安“顺风车队”让上班族搭上顺风车
发布时间:2015.04.06    新闻来源:瑞安市爱心顺风车志愿者协会   浏览次数:

在瑞安,有这么一名热心男子,为将自己车内空余位置利用起来,成立了我市首支有组织的“爱心顺风车志愿队”,免费搭载顺路行人。仅一个月时间,40多名私家车车主申请入会,140多名上班族加入免费搭乘行列。

“免费拼车队”引关注

3月 5日,我市某论坛《成立拼车队》 的帖子引起网友的关注。帖子称:为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情况,请有车一族自愿无偿搭载路边行人。发帖人是瑞安市民叶毅,他还贴出了自己上下班路线,如有意搭“顺风车”的市民可报名。

“现在停车难、行车难等问题越发突出,然而很多私家车上路有效使用率很低,不但造成资源的浪费,也使交通与环境压力不堪重负。”叶毅说,这几年,他发现上班高峰期,路上车流量很大,但大多数私家车内除了驾驶员外,其余位置都空着的,而附近的公交车站

头却人头攒动。于是,他便有了免费拼车的想法,并在网络上发帖,寻求志同道合人士。

40名车主、140名上班族加入志愿队

不料,帖子一出,引起不少网友的强烈反响,不少网友表示愿意参加。在得到大家支持后,3月中旬,叶毅召集了报名参加的私家车主,商议组建一支“爱心顺风车志愿队”。同时,他们还创建了 QQ

群,给搭乘双方提供一个交流平台。

家住莘塍的夏增余就是其中一名车主,他的“顺风线路”是从莘塍至东山。在外贸公司工作的钱一帆成了他的常客,每天上午8时搭乘“顺风车”上班。小钱自从加入志愿队后,她的上下班变得顺畅了,再也不用为出行而烦恼。叶毅说志愿队目前还处于筹备完善期,4 月 22日才会正式成立,但目前已有 40 多名车主和 140 多名上班族申请加入,而且有不少市民已搭上免费“顺风车”。

入会需提供各类证件 还需购买乘客险

志愿队对申请入会的会员有一定的限制,如有经常违章记录的会被拒绝参加。入会时,会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、驾驶证等各类证件。此外,他们还在车上绑上黄丝带,并要求车主佩戴“车主识别卡”,

识别卡上包含车主姓名、照片以及监督电话等信息。“若搭车者的目的地超过‘顺风路程’,不能强求车主送至目的地。”叶毅说,搭载市民基本在上下班时段,所以会员每晚 5 点 30 分以后就不再搭载乘客。此外,车主可拒绝面目凶恶或酒后易滋生事端的人员。

针对网友质疑是否涉及非法营运问题,市运管处法制科科长黄伟表示,非法营运的前提是收费,如搭乘时未涉及金钱交易,就不属于非法营运。叶毅表示,志愿队是永久免费,而非收费拼车,不涉及任

何经济利益关系,如发现有人收钱就会将其开除。

律师:搭车者人身伤害无法免责

“免费让人搭车,万一发生事故怎么办?”面对不少网友询问。

“每辆车上都有免责申明,搭乘人员上车前都要签署。”叶毅解释,以前他听过拼车产生的纠纷。所以,会员基本上有为车内的每名乘客投了保险。他们还特意制定了会员章程:每位车主、搭乘者需和“爱心顺风车志愿队”签订意外免责和家属不追究管理层责任的声明书。

那么如果搭车前,双方自愿签订了免责协议,发生事故后,车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吗?

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阮建锋表示,目前法院处理“顺风车”引发的纠纷时,往往只看过错责任。如果司机负全部责任,就判其承担全部损失,如果双方都有过错,则按比例判赔。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就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征求意见稿)》征求意见。其中,对“搭顺风车出事,司机要不要赔偿”这一问题作出回答:司机有过错应该赔偿,但可以适当减轻责任。司法解释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序良俗原则,有利于引导社会正义。

“买了车上乘员险,发生事故后,可以作为车主赔偿给乘客的费用,减轻车主的赔偿负担。但不论是否签署了免责协议,出现交通意外,给乘客造成人身伤害后,车主都要赔偿。”浙江井朗律师事务所陈文俊主任也表示,出现人身伤害事故,驾车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是免不了的,签了协议法院也不认可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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